为推进内部基础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近期,我办从三大方面进一步加强专员办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
一、明确印章使用范围。为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避免因印章使用不当出现的经济纠纷和法律风险,我办将全办当前在用的专员办印章、党组印章、机关党委印章和处室印章(包括人事处印章)以及工会印章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并重点对全办公文制发、材料上报和报表编报等行政行为的用印对象逐一进行界定,确保用印有据可依、司印有据可查。
二、规范印章使用流程。一是严格授权制度。规定各类印章必须由相应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且所有印章的用印人与批准人不得为同一人,确保权力互相牵制、互相监督。二是严格使用手续。使用印章时必须完备手续,必要时须填写印章使用登记簿,详细登记用印日期、用印理由和经办人员等基本要素,报办领导或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三是严格例外管理。一方面,明确印章携带外出使用的管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另一方面重点明确用印审批人出差或外出而又急需用印等特殊情况处理规定,确保单位内部管理运转高效。
三、强化印章日常管理。一是落实印章保管责任制。落实印章专人集中管理制度,明确印章保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防止印章因保管不善造成的管理漏洞。二是落实印章管理检查制度。指定专人对全办印章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要查明情况,分析原因,及时处理。三是落实印章管理考核制度。将印章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处室综合目标考核,实行量化管理。对违反规定管理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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